H同学

同控下企业合并之前母公司带的商誉为什么计算时不乘以持股比例?

老师您好 请问同控下企业合并 之前母公司带的商誉为什么不乘以持股比例呢?是因为这属于同一集团吗?那如果非同控下企业合并 带着商誉的 需要乘以购买比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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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H同学 的提问 2021-03-20 10:53:46 阅读1850

H同学: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哟~

因为同控下企业合并,相当于将被合并方的控制权从最终控制方公司转给了合并方,而商誉在合报中本身就是母公司商誉,也就是只有控制了企业,才会享受商誉带来的好处与回报,因此商誉本身是不能拆开的。

如果乘以持股比例,最终控制方剩下的就是少数股东商誉,由于最终控制方转移股权后没有直接控制被合并方,不直接参与经营决策,也就不能享受溢价带来的好处(商誉本身就是一种溢价),不能带来预期的好处,也就不能作为一项资产了,所以实际处理时是要将继承最终控制方全部商誉的。

一般商誉是只在合报中才会出现的,所以在非同控合并中,被购买方只是作为子公司的形式出现,而子公司的个报中是不含商誉的,也就是说非同控合并时子公司是不会“带着”商誉的。只有这个子公司跟自己控制的子公司编制合报时,在这个合报上才会出现商誉。


希望可以帮助到同学,加油呦ヾ(◍°∇°◍)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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