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同学

外购货物用于企业集体福利时为何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核算?

外购货物用于企业集体福利得时候 不是要进项税额转出吗,为什么这里讲得是不通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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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卓同学 的提问 2021-03-20 21:15:21 阅读875

卓同学:

是的,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题中是在购进的时候知道用于集体福利,于是没有抵扣,后面就不需要转出。(这么做是有瑕疵的)

(1)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购入时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此处无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即黑色加粗的两笔都不记,在初始确认将增值税进项部分直接计入存货成本。

但,实务如果取得专票,需要先认证抵扣、再转出,不可以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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