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财务费用是利滚利?怎么理解的呢?
叶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 因为没有特别说明都是复利,也就是下一年的利息要在上一年本金加利息的基础上计算,也就是利滚利的意思了。 过过过!!!
股权激励行权当年为何不用纳税调减前等待期内纳税调增的管理费用?
S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股权激励税法规定: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行权后,企业方可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企业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即只有员工真正行权了才可以确认发生了费用,在员工行权之前 确认了费用的时候(等待期), 税法都不接受费用确认,确认了费用和工资的时候,需要调减~希望老师的解答对你的理解有所帮助~祝同学考试顺利~
每年借款利息为什么不算每年流出成本?
L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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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同学你好,进行项目决策时 ,只考虑经营活动相关现金流,不考虑融资现金流。借款以及后续的利息支出,属于融资现金流,所以在决策时不予考虑。另一个角度理解:借款带来的现金流入和利息的现金流出的净现值=0,对净现值无影响。有问题欢迎继续和老师沟通~
不低估资产,不高估费用不是谨慎性原则,那属于什么原则?
L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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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考的同学你好,会计原则里面没有提到有不低估资产,不高估费用具体适用的原则哈~一般企业不会低估资产或者高估费用的哈,如果低估资产,企业的总资产就会低估,相应的一系列财务指标比如资产负债率就会高估,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哦;如果高估费用,虽然会影响一些企业所得税,但是更多的是影响企业的财务指标,比如总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这些指标影响投资者是否投资的意愿,对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影响更大,所以一般企业不会低估资产或者高估费用的。所以原则里面也没有相应的规定要求说“不低估资产,不高估费用”。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啥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提问哦~加油~
委外研发费用怎么扣除?有无详细的计算过程?
S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在实务中:有关委托研发的规定,按照的是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处理: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但是在考试中,有些条件给定的是不考虑比例限制的。建议做题时,看题目是否有说明希望老师的解答对你的理解有所帮助~祝同学考试顺利~
这题目是默认可以今年扣除,所以算应交税费是用200*25%吗?
孙老师
老师已回答
优秀的同学,你好~,预计负债是源于或有事项,比如产品质量保证涉及到的预计负债,确认的损益,税法在以后期间允许扣除。如果是为其他方提供担保,税法规定在发生的时候,是不能扣除的。题目会讲清楚税法是怎么规定的。如果税法不允许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中是不包含该项支出的,所以调增会计利润(200-160)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有问题欢迎再提出~
合同负债和收入有关系吗?还是和费用是对应关系?
P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感谢认真努力的你!-----预收一笔款项需要交付产品借:银行存款贷:合同负债交付的时候借:合同负债贷:主营业务收入合同负债相当于预收账款-----不抛弃,不放弃,真心希望你能顺利通过考试!
卖新房第三项扣除项中利息费用要按比例来算土地增值税吗?
S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是的希望老师的解答对你的理解有所帮助~祝同学考试顺利~
委托方实际发生的委托境外开发费用,可按规定据实全额税前扣除?
A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您好! 委托境外研发的费用,可以扣除以下两部分: 1.委托方实际发生的委托境外开发费用,可按规定据实全额税前扣除;即100万元实实在在发生的这个,是可以全额扣除的。 2.加计扣除的费用:比大小:委托费用100万的80%与境内服用90*2/3,取小金额为60万,加计扣除:60*75%=45万元 故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的部分为45万,合计全部扣除的金额为100+45=145万 你再理解一下,不懂再交流! 预祝考试顺利哦!
完全成本法不考虑期间费用吗?怎么理解呢?
颜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完全成本加成定价法的基数是单位制造成本,期间费用算在成数里坚持就是胜利,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祝逢考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