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的境外研发费用在会计账上是按70进入了利润表的费用吗?
A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您好!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发生的70万在会计是上据实扣除的。税法上除了允许扣除这70万以外,还允许一个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按照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的80%与境内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的2/3比大小,取小值作为基数,来加计扣除。故税法上允许扣除的金额=70+50*75%=107.5. 您再理解一下,不明白的再跟老师交流哈~
为什么在保修期结束时,计提数大于实际数差额冲回时,直接冲回“预计负债”而不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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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在保修期结束时,计提数大于实际数差额冲回时,冲回“预计负债”同时也是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如有疑问欢迎继续提问~ 加油呀~
为什么最后有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00呀?
陈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计量模式,比如先进先出改成后进先出,这种是政策变更,但是出于重要性原则,不用追溯调整。你看下老师总结的这个例题甲拥有一栋专门用于出租的厂房,于201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日用于出租,成本为17000万。从2017年1月1日起,为减少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甲将后续计量由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并将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2017年度,甲对出租厂房正常提取折旧,并记入损益。成本模式下,自该出租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对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厂房预计使用2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公允价值模式下,各年年末的公允价值如下:2015年12月31日为16000万元;2016年12月31日为14500万元;2017年12月31日为13000万元。甲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要求:判断甲2017年1月1日起变更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编制更正的会计分录。【答案】甲公司变更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不可以从公允价值模式变更为成本模式。错误分录:2017年1月1日借:投资性房地产 17000 (成本模式计量,没有二级科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2500 (17000-14500)盈余公积 114 (倒挤,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留存收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26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7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360 (17000/25*2)(视同一开始就是成本模式计量) 2017年12月31日借:其他业务成本 680(17000/25)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680 正确分录:2017年12月31日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 (13000-145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500 更正分录:2017年1月1日(将上面错误分录反着写)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7000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360(17000 /25 x2)盈余公积 114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26贷:投资性房地产 17000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500( 17000 - 14500) 2017年12月31日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680(不认成本法下提折旧)贷:其他业务成本 68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500
经济法基础前五分钟的ppt老师写的笔记没有显示啊?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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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同学,你好~非常抱歉给同学造成困扰了,这边会及时跟技术部沟通该事项,以后尽量避免该事项的发生~祝同学生活愉快~
这个知识点,去年考试考了,经济法基础今年课上也没有讲到,课件里面没有?
A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出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一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按照这来掌握即可。下次遇到就不会错了。 预祝考试顺利哦!
经济法基础用现在2020年老师的讲义开始学习合适吗?
后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注会学员你好,老师只能做出保守估计,肯定是会有些章节的变动的,因为民法典的颁布,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最好能够打下一个扎实的基础,准备的足够充分才能更好地应对未来可能存在的变化,因为咱现在属于预习阶段,讲义对打基础还可以继续使用,建议新开课之后用最新的讲义哦~希望老师的答疑对你有帮助,欢迎随时提问哦~
请问为什么减掉资产计税基础?
左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 本题问的是乙企业转让所得哦~计税基础好比是成本,乙企业收到的是甲企业的投入1350万元的股权和150万元的现金,但是计税基础是1000万元,乙企业就好比赚钱了,赚了500万元,但是需要按照比例考虑企业重组中特殊性的业务处理。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助到你,加油加油!
双方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非股权支付部分调整计税基础嘛?
方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思考的同学:这部分比较难以理解,教材上解释也不充分。大体理解如下:(1)股权支付部分按照原账面价值计量 5000*92%(2)非股权支付部分,需要计算缴纳所得税,所以按照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5700*8%(3)以上两部分相加就是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当然也可以有其他理解。老师认为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