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我想问一下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为什么不是无权代理呀? 而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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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你好~1、区分代表和代理代表:是某一个单位、组织、群体中推荐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出来代表这个群体组织的共同利益而而进行处理事务或发表意见或行使权利、义务代理:前提是受某个人或群体组织的委托出面处理一些事务或行使权利、义务。2、做此类无权代理题目,思考方向首先判断是不是代理行为,再判断是不是无权代理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呀~(*^▽^*)
经济法基础乙是属于越权代理吗?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是的,此时乙属于越权代理。1、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2、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在本题中,丙属于恶意相对人,丙不能撤销该合同。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呀~(*^▽^*)
经济法基础这个C项为什么不是胁迫,属于可撤销那类?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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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以前民法通则时候是无效行为,现在《民法典总则编》统一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经济法基础选项D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应该是可撤销吧,答案为什么是无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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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这签的是仲裁协议。不是合同呢~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经济法基础无论是以前旧教材的三个月和更新的民法典90天,都应该是以7月1日起算,即是2021年9月3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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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9月15日能正式登记开始加90天(3个月),同学你再想想,是从能正式登记开始算,不是预告登记开始算。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经济法基础主要定价策略下的心理定价策略和产品组合定价策略的视频部分怎么没有啊?
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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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考的准注会同学谢谢同学反馈是的 讲义 PPT上有,可能是剪辑漏掉。已经在和彭老师在确认。这里 同学先 看书理解下。。这个点 ,是今年有变动。 希望有能帮到你 加油~ ヾ(◍°∇°◍)ノ゙
经济法基础选项A如何突破合同相对性的?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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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比方说代位权。照道理合同相对性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但是这时候多了个债务人的债务人(又叫相对人),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来向相对人提出还债请求;这时候就突破了二人的合同相对性关系。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经济法基础抵押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为什么是不支持,抵押权人不能主张行使抵押权吗?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因为抵押权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证债务人还钱。抵押权人有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的权利,如果没有行使,说明对自己债权的不重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瞌睡的人,抵押权人应该在3年内去行使自己的权利。2)无所谓。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都行,都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在此情景。3)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时,债权人不申请,那等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过了,法院就不管了,法院就不保护了,那这个债权的诉讼时效就相当于届满了,则抵押权随着诉讼时效届满消灭了。另外,法院不管这个债权了,债务人可以不还钱了,抵押人也没必要去担保一个不需要履行的债权,所以视为抵押期间届满,抵押权消灭。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间一般是2年。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