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律基础只要客观存在就算满足条件不用管受让人知道?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你好~ 图中1-3老师好像没有看到,请补充下图片老师帮你解答哈~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继续加油吧~成功的路上从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并不多!
由法律基础真实权利人有所有权就不能认为受让人为善意?
熊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嗯嗯~同学理解的非常正确。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这题为什么会增加将来所得税税款的流出?
龙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税务机关只认可这90万,今后摊销一共90万元,会计上则今后一共摊销100万元,同样计算利润的情况下,税法算时是减少90,会计算时是减少100,所以按税务局的要求来看,我们少扣了10,那么今后就会多交这部分差异10所产生所得税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你!
根据经济法基础若丙是知情乙可以顺理成章的拒绝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如果丙知情,那他就不是善意持票人,那乙就可以拒绝付款。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早日通过考试
由经济法基础如果是中断从新计算3年仍然找不到乙呢?
熊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B选项:“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说明甲积极行权了,属于“债权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另外,发表什么的刊物是有要求的,不能是没人看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刊物,而是要有一定影响力和覆盖范围的刊物,即要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刊登。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由法律基础债权人的债权不受是否专属债权人自身的限制?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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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你好~ 专属于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的债权不受是否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限制,比如甲欠乙10万借款,乙欠丙20万劳务报酬,丙的债权是专属于自身的债权,但是丙可以就甲欠乙的10万元行使代位权。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继续加油吧~成功的路上从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并不多!
由法律基础债权人债权不受是否专属债权人自身的限制是?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小可爱,你好:专属于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的债权不受是否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限制:比如甲欠乙10万借款,乙欠丙20万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是专属于自身的债权),丙的债权是专属于乙自身的债权,但是丙可以就甲欠乙的10万元行使代位权。目的还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希望上述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同学的理解,这个考季,老师陪你呦~
由法律基础什么叫法定损失?法定损失不用追溯?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法定损失指的是企业虽然没有实际去处置这个资产或者转让这个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法定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即在当年扣除就可以了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