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中检查风险是指什么?
田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呀~检查风险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为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实施程序后没有发现这种错报的风险。合理保证的这种风险较低哦~
会计基础知识中为什么有合同,材料也要用合同价?
孙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因为有合同的情况下,相当于售价已经固定了,未来的可变现净值固定了,因此要用合同价。祝学习愉快~
法律基础中书上P52有关预告登记失效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预告登记是一种临时登记方式,以预购商品房为例,已经交钱了,房子还没给你,房产证也还办不下来,就先临时做一个预告登记,表示对方欠着你一套房子没给你。当对方把房子给你的了,这就是债权消灭,那么预告登记就失效了。如果可以正式办房产证了,我们应该尽快去办理房产证并进行正式登记,如果不及时去正式登记,那么3个月后预告登记也就失效了。希望能有助于你的理解,继续加油~
会计基础知识中本题划分为持有待售前,计提了多久的折旧?
姚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是这样的,划分为持有待售以后,不再计提折旧。如果仍有疑问,欢迎继续提出,加油哦~
会计基础知识中本题计提工资是根据什么数据来的?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学员,您好!从你公司人员的情况和结合历史情况来确认,这是实操问题,可以去实操群里提问。感谢您的支持,继续加油哦!
法律基础中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 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a.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d.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e.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f•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g.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祝你学习愉快,继续加油~
会计基础知识中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根据是怎么确定的?
夏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这个回购现在很复杂收入准则确认的方式 跟是不是市场价根本没有关系,是不是市场价只能用来判断是否有重大的经济动因。我建议你不要研究这个内容,下面的内容(我给你的)你可以保存下去,等学完收入那章后再研究下,能明白多少都没有关系。新准则对于售后回购的处理主要从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来确定如何处理。对于新准则规定的售后回购,可以把回购分解成看涨期权、看跌期权和出售方负有回购义务的三个角度来理解。1、从看涨期权角度理解: 出售方拥有决定未来是否回购的权利,这实质上是一种看涨期权。对于这种情况,出售方如果有理由行使回购(即存在重大的经济动因,通常是回购价低于回购时的市场价),那么出售方则从头到尾都相当于没有放弃控制权。此时如果回购价低于售价,按照租赁来处理;如果回购价高于收益,则按照一项融资来处理,收到的价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回购价和售价的差额分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通常,对于企业有权利回购商品的看涨期权,企业无需考虑未来行权的可能性,因为看涨期权的存在有效地限制了客户控制商品的能力。如看涨期权不具有实质性,则在评估客户是否取得对商品的控制权时应忽略该期权。2、从看跌期权角度理解: 购买方拥有决定未来是否回售的权利,这实质上是一种看跌期权。对于这种情况,购买方如果有理由行使回购(即存在重大的经济动因,通常是回购价高于回购时的市场价),那么购买方则没有取得控制权。此时如果回购价低于原售价,按照租赁来处理;如果回购价高于原售价,则按照一项融资来处理,收到的价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回购价和原售价的差额分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倘若,出售的时候估计 购买方不会行使看跌期权(即不具有行使回售权的重大经济动因),则视同该出售行为为一项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收入来确认。3、出售方负有回购义务的角度理解: 企业有义务或权利回购商品,则客户随时准备向企业返还或有义务向企业返还该商品,因此,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时,客户不能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获得与其相关的所有剩余利益,客户并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不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不应确认收入。此时如果回购价低于原售价,按照租赁来处理;如果回购价高于原售价,则按照一项融资来处理,收到的价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回购价和原售价的差额分期确认为财务费用。总结:a. 出售方负有义务回购和拥有回购权利(看涨期权)的情况。如果回购价低于原售价,按照租赁来处理;如果回购价高于原售价,则按照一项融资来处理,收到的价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回购价和原售价的差额分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企业到期未行使回购权利的,应当在回购权利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同时确认收入。b. 购买方拥有决定未来是否回售的权利(出售方有应客户要求回购的义务)时。 购买方具有行使该要求权的重大经济动因。如果回购价低于原售价,按照租赁来处理;如果回购价高于原售价,则按照一项融资来处理,收到的价款确认为金融负债,回购价和售价的差额分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购买方不具有行使该要求权的重大经济动因。视同该出售行为为一项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收入来确认。祝学习愉快!
法律基础中什么时候是中断,什么时候是中止?
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 不可抗力;(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 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 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中断: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3)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祝你学习愉快,继续加油~
会计基础知识中出售商品是主营业务,卖原材料属于其他业务吗?
房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出售商品是主营业务,卖原材料不是主营业务,属于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