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受赠房屋属分类为偶然所得,个税应=100*0.2,为何是(100-2)*0.2?
N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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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产赠予合同上表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去受赠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这里李某承担房屋支付2万税费是可以扣除的。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为何不包括符合规定的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N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 根据教材,销售额中包括的相关运杂费用应该是计入其中的,但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的,准许从中抵扣。这些相关运杂费用就包括应税产品从坑口或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指定运输地点的运输费用等
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受托人、委托人、托管人分别指谁?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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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吖~ 、委托人是指年金的实际受益人,例如某公司的职工,而委托人则为该职工的单位,托管人就是指运营该基金的基金公司哦~是由托管人代扣代缴哦~希望老师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预祝同学考试顺利~
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其处理是这样的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是的。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 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科目。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沟通~
研发设备的计税基础为什么是0?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其他相关资料中的第二项已知“企业购入设备价值在 500 万元以下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表,表明研发设备480万的价款在16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已全额扣除,未来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所以其计税基础=0.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继续加油~~
员工报销机票,没有行程单可以扣税吗?若不可以,有什么替代材料代替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呀~员工报销机票,得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行程单,才可以抵扣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材料代替,在成功出票的同时,同时产生被称为“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传统机票替代品,可以作为法定的机票报销凭证。如果需要报销的话,可以向销售代理索取索取,飞机起飞后的30天内,都可以索取到。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
负债的计税基础中,未来期间按税法可税前扣除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呀,预计负债500万,如果税法当期不允许扣除,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因此属于暂时性差异;预计负债500万,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表明未来不允许扣除,属于永久性差异哦~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到你,同学继续努力加油呀~
国外发生在国内的业务直接按照一般纳税人征税率交税吗?
N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题在计算预缴个税时,为何连载算单独的一次,而讲义上是算一次?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你好! 教材247页原文表述如下: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连载的与出版的不能合并为一次。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就出版而言,加印是要合并一起计征的。但是连载不是出版,连载单独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不明白的欢迎随时再跟老师交流哦~
能否总结一下,哪些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哪些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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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学习的同学你好呀~资源税: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的减税或者免税: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2、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契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1、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2、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车船税: 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继续努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