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诉讼时效中断,而连带保证不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连带和一般保证都中止

熊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老师为同学解释一下,这个点同学了解即可。这是原《担保法》的司法解释,教材对此进行了删除。1、中断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随之中断。但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所以,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转化为诉讼时效,并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起算。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断。2、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被关入小黑屋,那么对应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就一并中止了。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2021-04-18 09:55:05 阅读378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