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同学
老师,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例如赵老师的举例,张三19年1月1日被李四打了,医生说可能变成植物人,但张三20年1月1日醒了并且知道是李四19年1月1日打的,那三年普通诉讼期应该从19年1月1日开始算还是20年1月1日开始算?20年长期诉讼时效应该从19年1月1日算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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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同学:
准中级宝宝你好,针对于你的疑问
三年普通诉讼期应该从20年1月1日开始算(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
20年长期诉讼时效应该从19年1月1日算(权利受损害之日)
如果同学还有什么疑问点,欢迎和老师再一起探讨哦
加油,今年必过!
展开君同学:
老师,那这里2的第一点关于人身伤害赔偿诉讼又说从受伤之日起算,开始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那天起计算,那不是矛盾吗?谢谢!
展开君不见同学,你好,关于三年普通债权诉讼时效应该从19年1月1日开始算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应区别具体情形,从权利人的主、客观两个方面考虑,尽量作出对权利人有利的解释。
具体来说,在权利行使不存在障碍的情况下,对于人身损害比较明显的,若受害人所受伤害比较轻微,以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若受害人所受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没有构成伤残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起算;构成伤残的,以作出伤残鉴定之日开始起算;需要后续治疗的,后续治疗部分以后续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起算。对于人身损害不明显的,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在权利行使存在障碍的情况下,则要等到障碍消除时,再按照以上所述的不同情形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
这样好理解吗~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呀~(*^▽^*)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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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股息、红利和利润。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什么是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 注会考试资讯 ,欢迎前往 高顿CPA网站首页 ! 添加老师微信 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