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分权型减少了信息沟通的障碍?
郝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 减少了信息沟通的障碍属于分权型结构的优点,分权型结构包含更少的管理层次,将决策权分配到较低的层级,从而具有较宽的管理幅度,没有集权结构那样一层一层的递交信息,所以分权型减少了信息沟通的障碍~同学看下有问题继续沟通~加油!
长投中若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的,在处置长投时,是否要立刻确认实现了损益?是否区分权益法和成本法?
程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可爱的同学,你好:成本法下本身就不需要对内部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所以处置长投的时候也不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权益法下在处置长投的时候才需要确认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加油!!!
关于股份支付会计账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有哪些?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你留言的问题转长,老师分别在你的结论和问题后面用红笔给出了解释,你看下哦:关于股份支付会计账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 1、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日公允价值与买价之间的差额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到成本费用中去(考虑人员的离职率);但税法是等到实际行权时才将行权日的市价与买价差额确认为成本费用;(这里总结是对的)这里会产生两项差异:(1)行权日的市价与授予日的市价差异(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用的是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不会产生这种差异);(2)如果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会计上是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对应的资产公积(其他资产公积)转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会调整之前已确认的成本费用,但税法上未行权的是不能确认为成本费用的;以上两项差异,是不是作为永久性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是的,税法不认可的情况下,会计确认的费用在纳税时要调增,且这个差异如果税法一直不让抵扣,就是永久性差异) 2、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期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预估的可行权人数预估的金额进行成本费用的分摊,在每期期末,这部分也是要做纳税调整;在可行权日后截止有效期止的公允价值变动也是要做纳税调整;(对的)截止有效期止,没有被行权的部分也是要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这些差异也是都作为永久性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吗?(原理同上)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
异议登记不阻止权利人的处分权,会发生物权效力什么意思?
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你好:意思是说即使存在异议登记,也不影响房子的买卖,所有权人可以处分房子,房子的所有权可以发生转移。例子中就是即使存在异议登记,甲照样可以买卖房屋,如果丙当时买了甲的房子,房子所有权可以正常发生转移。欢迎同学有疑问随时沟通哦加油(ง •̀_•́)ง
请问下A选项的意思是甲依然拥有处分权,还是可以买卖吗?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同学你的理解正确哈~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联营企业20%-50%以下,长投以存货 固定资产等作为对价,视同销售,以公允价值计量?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学员: 你好! 联营企业20%-50%以下,长投以存货 固定资产等作为对价,视同销售,以公允价值计量?----是的。理解正确。 联营企业不存在控制? ----是的,尚未达到控制。 怎么区分权益法成本法?----题目会明确告知,如果是权益法,题目会表述为: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是成本法,题目会表述:达到控制。明天的你会感激今天拼命努力的自己,加油哦~
a错误的原因是甲处分了房屋所有权,发生物权转让,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
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如果通过起诉,证明利害关系人是共有人,那么甲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因为有异议登记,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那么物权转让就没有效力。如果后来证明利害关系人不是共有人,那么甲就是有权处分,房子就卖掉了。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异议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为什么甲还有处分权?
沈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1.是的,异议登记是可以对抗第三人,但是这个不影响“名义”所有权人的处分权,只是就算是处分出去了,如果后续发现这个房子不是名义所有权人的,异议登记权利人可以要回来这个房子。2.甲借给乙汽车已交付为什么物权不发生变动呢,如果甲借给乙金钱物权会发生变动吗?因为是借用的,不是买卖哦~所有权还在甲的手上,或者同学反过来想,那要是借用一下所有权都发生改变的话,那就没有谁愿意借了。金钱属于消耗物,比较特殊,消耗物的使用权人一般是所有权人,一般情况下, 以让与为目的消耗物(金钱)转移占有即转移所有权哦~再理解一下哦~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哈~继续加油~(づ ̄ 3 ̄)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