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资产通过组织捐赠的,自产货物是以公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成本,算捐赠额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努力学习的同学你好呀~自产货物用于捐赠,会计上按成本+销项税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税法上视同销售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按公允价+销项税来算捐赠支出。外购货物用于捐赠,会计上购进价+销项税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税法上视同销售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按公允价+销项税来算捐赠支出。继续努力哦~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为什么不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老师来啦♡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视同销售,不用计算销项税的。因为用于个人消费,已经进入了最终的消费领域了,完成了他作为商品被“消费”的最终使命了,货物不会进行流转了,已经被“使用”“消费”的东西,是不可能再增值二次出售了,既然无法增值,就不视同销售了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如果觉得老师回答的还可以,可以给老师一个五星好评哦,老师会开心一整天的呢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什么时候视同销售?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是不用视同销售的哦,在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时候才需要视同销售的。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老师全程陪伴你哟,加油ヾ(◍°∇°◍)ノ゙
外购货物用于企业集体福利时为何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核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是的,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要做进项税额转出。题中是在购进的时候知道用于集体福利,于是没有抵扣,后面就不需要转出。(这么做是有瑕疵的)(1)购入时: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2)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购入时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此处无须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即黑色加粗的两笔都不记,在初始确认将增值税进项部分直接计入存货成本。但,实务如果取得专票,需要先认证抵扣、再转出,不可以不认证。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为何不视同销售?
左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 1、自产或委托加工的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视同销售 的原因是,由于企业在资产或委托加工环节中会取得进项税额(专用发票)如果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如果不视同销售的话,那么这一部分商品再销售的时候,此时没有销项税,当然税务局没有办法征收到销项税额;所以对于这个问题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体现税负公平) 2、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这个简单理解即可哦~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加油!!!
老师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它的前后会计处理是什么?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 1)购入时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将外购商品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果在产品购进之前有明确的目的是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进项税额可不作抵扣,直接计入资产成本,发放时则不用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
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在会计基础知识和税法上有什么不同呢?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在会计上不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要转出在税法上:在增值税额上不视同销售,要做进项税转出;在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新年快乐!
为什么外购货物无偿送给他人税法上视同销售,而用于个人消费不算?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因为外购的货物,没有因改变用途而发生货物的增值。而自己加工的货物,会在货物的加工过程产生增值。自产货物,其价值肯定不等于原材料,要大于原材料的。所以自产货物存在加工中的增值部分。这部分增值,不应该因为货物的用途的改变而免交增值税,所以要视同销售处理。简单来说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所以要确认收入,而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购进业务,不是销售行为,所以不确认收入~~关于外购的商品,所有权发生转移,风险也发生转移,商品是属于你的,所以此时你要确认存货哈~~而不是确认销售收入噢~~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对同学有所帮助哈~~新年快乐噢~~继续加油哈~.^◡^.
外购货物给员工,做进项税额转出是指这部分进项不能抵销项?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小可爱,你好: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因此,⑦没有外购这一项,所以不是视同销售,应视为进项税转出。无偿赠送他人属于视同销售。希望上述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同学,祝愿同学新年快乐,牛年好运连连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