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这样子也应该属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消亡呀,为什么c是错的呢?
郑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з°)-♡的宝宝,你好题目没有说调整导致了纳税人不再具有纳税义务,有可能纳税调整也具有纳税义务哦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继续加油哈~
为什么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转移,具有无偿、单向、连续等特点呢?
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同学可以从这个角度理解: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缴纳税款,就意味着将自己拥有或支配的一部分财物,无偿的交给国家,成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家不需要支付相应对价。纳税人和国家双方之间并没有以等价有偿财产进行交换。因此说,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转移,具有无偿、单向、连续等特点。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祝逢考必过~
请问比如税收法律关系、条例等,税收立法和税法之间有关系吗?
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啊~税收立法是指有权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公布、修改、补充和废止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税收立法是税法实施的前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每天学习一点点,坚持一定会有收获的哦~
税收法律关系中存在争议的双方只可能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主体?
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吖税收法律关系的主题是征税机关和纳税主体所以一般发生争议时大多为征税机关和纳税主体在中注协组织的注会考试中还没有收录此类考点,同学可以简单了解。你所做的事情,也许暂时看不到成果,但不要灰心或焦虑,你不是没有进步,而是在扎根!加油哦~
A后半句话应改为税收法律事实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吧?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同学你理解的正确的。A前半句对,后半句税收法律事实产生法律的关系。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税收法律责任关系的不转嫁性,所得税是否只能有纳税人来缴纳?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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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你好:第九题:选项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应该设立机构场所的,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第十题:选项C:根据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所得税还是应该有纳税人来缴纳选项D: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每天保持学习,保持进步哦~~加油!!!
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是一种相互合作吗?
叶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小可爱,你好哦~!合作信赖主义是也叫公众信任原则,是民法“诚信原则”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引用。指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是一种相互合作。相互信赖的关系,而不是对抗性的关系~这样解释小可爱你能理解吗?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孟子•告子下》
纳税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纳税义务人和征税机关,是么?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纳税义务人是纳税主体的其一纳税主体不等于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哟,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纳税义务人和征税机关纳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一方当事人。一种是狭义的纳税主体概念,即纳税主体仅指纳税人。另一种是广义的纳税主体概念,即将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履行的主要义务在性质上属于纳税义务的有关主体均称为纳税主体。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所以纳税主体不等于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哟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助到你,预祝同学顺利通过考试!
D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确定方法的知识点吗?
S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你好! 选项D也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确定方法中的一种,了解即可、我国适用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祝同学逢考必过!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地位是对等的吗?
廖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祝同学逢考必过。继续加油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