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9的答案为什么是合理的?讲义43页用于安全生产设备,投资额的10%能直接从应纳税额中抵扣,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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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学员:     你好!     讲义42页说的用于研发的设备,价值小于500万允许一次性扣除。答案是合理,为什么?-----------税法教材218页原文表述如下:企业在2018年 1 月 1 日至2020年 1 2月 3 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 具 (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 0 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所以这里是合理的。见下图:另外讲义43页用于安全生产的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直接从应纳税额中抵扣(问题12的答案就是这么处理的) 前后不是矛盾吗?----不矛盾。教材219页原文表述如下: 企 业 购 置 并 实 际 使 用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这就是利用了这个税法规定。一个是本来就可以正常扣除的成本价,无非是让你提前一次性扣了,给了你时间上的优惠,即使没有这个优惠,会计上做账慢慢折旧,也是会慢慢扣除的哈;还有一次是按照投资额10%,抵减税额,这个比较直接,直接让你抵税。两个政策可以同时运用。不冲突的哈。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不明白的欢迎随时再跟老师交流哦~

2021-06-23 17:35:04 阅读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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