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页笔指处5%这条是什么意思?第12页此处纳税调整一如何理解?第13页第7条,能否讲解一下?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努力学习的同学你好呀~1、除保险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2、 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 (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所以要纳税调整(调增)。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所以要纳税调整(调减)。3、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相关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继续努力哦~

2021-06-23 09:06:12 阅读100

关于股份支付会计账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有哪些?

罗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你留言的问题转长,老师分别在你的结论和问题后面用红笔给出了解释,你看下哦:关于股份支付会计账务处理与税法的差异: 1、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日公允价值与买价之间的差额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到成本费用中去(考虑人员的离职率);但税法是等到实际行权时才将行权日的市价与买价差额确认为成本费用;(这里总结是对的)这里会产生两项差异:(1)行权日的市价与授予日的市价差异(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用的是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不会产生这种差异);(2)如果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会计上是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对应的资产公积(其他资产公积)转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会调整之前已确认的成本费用,但税法上未行权的是不能确认为成本费用的;以上两项差异,是不是作为永久性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是的,税法不认可的情况下,会计确认的费用在纳税时要调增,且这个差异如果税法一直不让抵扣,就是永久性差异) 2、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期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预估的可行权人数预估的金额进行成本费用的分摊,在每期期末,这部分也是要做纳税调整;在可行权日后截止有效期止的公允价值变动也是要做纳税调整;(对的)截止有效期止,没有被行权的部分也是要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这些差异也是都作为永久性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吗?(原理同上)有问题欢迎继续交流~

2021-05-16 10:50:26 阅读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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