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应设置“资本公积”账户进行核算,可以根据资本公积的来源分别设置“捐赠公积”、“资本溢价”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资本公积”四个明细账户。凡是引起资本公积增加的项目记入贷方,引起资本公积减少的项目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资本公积的结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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