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于20×7年5月18日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某公司股票100000股,买价3.2元/股,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2元/股,另支付给券商的佣金600元,印花税320元,过户费100元。当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290000元。次年4月20日以2.6元/股的价格将其全部出售,出售时,支付给券商的佣金500元,印花税260元,过户费100元。试计算该股票出售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   )元。
  A、-39840
  B、-30860
  C、-40860
  D、-40000
  【答案】:C
  【解析】:该股票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初始确认金额为100000×(3.2-0.2)=300000(元)。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为100000×2.6-(500+260+100)=259140(元)。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为259140-300000=-40860(元),这一数额就是出售该股票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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