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账凭证编制的基本要求记账凭证的基本编制要求为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编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6)编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编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编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编制完成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2.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日期填写的是编制本凭证的日期;右上角填写编制收款凭证的顺序号;“摘要”填写对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贷方科目”填写与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账”是指该凭证已登记账簿的标记,防止经济业务事项重记或漏记;“金额”是指该项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额;该凭证右边“附件张”是指本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最下边分别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若为小型企业,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
 
  3.付款凭证的编制要求付款凭证的编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只是左上角由“借方科目”换为“贷方科目”,凭证中间的“贷方科目”换为“借方科目”。
 
  对于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为避免重复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若为小型企业,“库存现金”会计科目改为“现金”。
 
  4.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及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其他项目的填列与收、付款凭证相同
 
  5.记账凭证的编制
 
  (1)记账凭证编制的基本要求
 
  审核无误。即在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的基础上编制记账凭证。这是内部牵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内容完整。即记账凭证应该包括的内容都要具备。应该注意的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使用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所应有的内容;记账凭证的日期,一般为编制记账凭证当天的日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收益、分配费用、结转成本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虽然需要到下月才能编制,仍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当月的账内进行登记。
 
  分类正确。即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区别不同类型的原始凭证,正确应用会计科目。在此基础上,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编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连续编号。即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这有利于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
 
  (2)记账凭证编制的具体要求
 
  ①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当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的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的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将该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主要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企业开给其他应负担企业原始凭证分割单。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编制凭证的日期、编制凭证企业的名称或编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企业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等。
 
  ③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三类分别编号,也可以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或者将转账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再分成几类编号。各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业务繁简程度、人员多寡和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种编号方法,都应该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都从1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编制三张记账凭证,就可以编成1(1/3)、1(2/3)、1(3/3)号。
 
  ④编制记账凭证时如果发生错误,应当重新编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在会计科目应用上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的情况下,也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时,应当用蓝字编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⑤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对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并应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
 
  ⑥记账凭证编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⑦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正确。
 
  ⑧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练。应能使阅读的人通过摘要就能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一般不必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⑨只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收入或付出的经济业务,应以付款业务为主,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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