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或分录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作为会计分录的载体,是证明会计信息系统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凭证。
 
  (一)按照内容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付款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付款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3.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即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不需要收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各项业务)的凭证,它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二)按填列方式可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1.复式凭证
 
  复式凭证又叫做多科目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2.单式凭证
 
  单式凭证又叫做单科目记账凭证,是指每一张记账凭证直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记账凭证。即把某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按其涉及的会计科目,分散填制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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