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
  (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财会[2006]3号
 
  特点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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