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明鑫”)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深圳明鑫在本次变动前持有8.52%的公司股票15,000,000股,2014年9月25日,深圳明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共出售4.55%的公司股票8,000,000股。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公司股票7,000,000股,占公司股票总额的3.97%。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权(股)
减持比例(%)
深圳市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4/9/25
10.51
8000000
4.55
截止至信息披露日,深圳明鑫共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累计比例为4.55%。本次变动后,深圳明鑫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比(%)
股数(万股)
占比(%)
深圳市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500
8.52
700
3.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0
8.52
700
3.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未曾做出所持全部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亦不违反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深圳明鑫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9月26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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