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名人名言:如果容许我再过一次人生,我愿意重复我的生活。因为,我向来就不后悔过去,不惧怕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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