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鹏 惠州市“银龄安康行动”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启动。惠州市政府今起统一出资,为惠州市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每年20元/人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当参保老人遭受意外伤害时,可得到相应保障,包括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赔付不限时间和地点。
 
  惠州市相关部门表示,惠州市的“银龄安康行动”是由惠州市政府统一出资投保,将惠州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全部纳入保险范围,以保险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通过保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倍增效应和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和老年人优待工作,增强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根据《惠州市民政局老龄办“银龄安康行动”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规定,惠州市将全市70周岁以上惠州户籍老人,购买20元/人·年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保单启保日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一个保险期间),每年签发一次保险单。办理投保手续以市公安局户籍登记的70周岁以上人口数和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为依据,赔付不限时间和地点。
 
  获赠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老年人,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伤、高空坠物、溺水、动物伤人、烧烫伤等意外人身伤害。
 
  在保障项目上,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的保障金额为5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将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等级(10级281项)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6给付以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无限定赔付次数。意外伤害医疗的保障金额为300元(0元免赔、80%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按合同约定的住院日定额30元/天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
 
  【索赔需准备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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