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的重点就是要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的新特点,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创新金融产品,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就此,湖南省人民银行系统对省内106户家庭农场的经营、融资特点,对108家金融机构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情况开展了深入调查。基于调查所掌握的情况,长沙中心支行制定了《关于实施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的通知》,要求省内4家主要的涉农金融机构按照“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在每个县(市)至少支持两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与其建立“一对一”的新型银企关系,从贷款投入、产品创新、服务体系以及管理机制等方面,作为主办行为其提供定制性服务,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管家”。
截至目前,省内4家主要的涉农金融机构在全省85个县(市)与87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主办行关系,支持种养殖大户287户、家庭农场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1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6个。
深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缺乏合格、足值的贷款抵押担保资产是长期以来困扰“三农”融资的痼疾,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设置抵押的表述给农村土地金融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以推动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重点,以拓宽涉农贷款抵押担保资产范围为抓手,联合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明确在全省选择10个县(市)开展试点,力争通过1年左右的试点,创新推出一批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抵押物的涉农信贷产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机制,健全涵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评估流转、风险处置等环节的融资配套政策与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缓解“三农”融资难问题。截至今年7月末,全省有15个县(市)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累计发放贷款83笔、1.4亿元,贷款余额1亿元,同比增长3.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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