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1.一次摊销
(1)领用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结转
借:制造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冲减当月的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等
2.分次摊销
(1)领用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结转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2)分次摊销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
贷:待摊费用
(3)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冲减当月的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3.月末,按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分摊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制造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
按“五五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的企业,会计处理比照包装物核算进行。
(四)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
1.委托外单位加工发出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结转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等
2.计算上述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差异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材料成本差异
3.支付委托加工材料的加工费用和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4.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原材料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5.退回委托外单位加工多余的材料
借:原材料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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