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1.一次摊销
  (1)领用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结转
  借:制造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冲减当月的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等
 
  2.分次摊销
  (1)领用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结转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2)分次摊销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
  贷:待摊费用
  (3)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冲减当月的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3.月末,按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分摊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制造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
  按“五五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的企业,会计处理比照包装物核算进行。
  (四)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
  1.委托外单位加工发出的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结转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等
  2.计算上述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差异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材料成本差异
  3.支付委托加工材料的加工费用和运杂费等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4.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原材料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5.退回委托外单位加工多余的材料
  借:原材料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贷: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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