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特点就是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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