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贴现率一出现便作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三大手段之一,并且受到高度重视。20世纪20年代,在中央银行开展信用调节业务的早期,再贴现率曾被视为最有效的政策,但由于是否进行再贴现的主动权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再贴现率的作用不是按照中央银行的意志随时发挥,使中央银行一直处在被动的地位,因此各国对再贴现率政策的运用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央银行愈来愈重视作为一个参与者进入市场,而不只是作为一个指导者来调节和引导市场,因而再贴现率逐渐让位于公开市场业务这一政策手段而退居其次,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而且可行的宏观调节手段。许多国家对此仍充分重视,例如在英国,英格兰银行公布的再贴现率称为“银行率”,它的变化对英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的市场利率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另外,美国对运用这一手段也较为重视,再贴现率的变化也为数不少,而且影响较大。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9月1日首次公布再贴现率,比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低5~10%。由于发展的历史不长,商业票据也不发达,再贴现率政策的效果还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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