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组改革的方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由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发起设立。
 
  重组改制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的所有境内外机构的全部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继承。
 
  作为发起方,财政部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的股权、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光大香港)的股权、财政部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享有的债权本息作为出资;而汇金公司以持有的90亿股光大银行股份、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及承接的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本息作为出资。
 
  据知情人士称,“此次所批准的是具有实施性的重组细化实施方案,涉及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投公司等多个机构部门的协调。”
 
  据2014年一季报显示,汇金公司持有光大银行198.5亿股,占比14.24%,为光大银行的*9大股东。作为光大银行的母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仅持有20.5亿元,占比仅为4.39%。
 
  之所以汇金公司能够掌握光大银行的控股权,是源于2007年濒临破产的光大集团为获得汇金公司对光大银行200亿元的注资而放弃对光大银行*9大股东的股权地位。
 
  此次重组,从股权关系上看,虽然汇金公司并没有完全退出光大银行,但其让出了90亿股使得新成立的光大集团对光大银行实现控股。重组后,光大集团将持有110.5亿股,占比约为24.57%,加上光大控股所持有的3.37%的股权,光大集团在7年后重新成为了光大银行实至名归的*9大股东。
 
  而汇金公司重新恢复了其对光大银行“单纯投资”股权性质,退居为第二大股东。
 
  “虽然光大银行的管理权一直由光大集团控制,但汇金公司毕竟是*9大股东,在许多事情上,光大集团反倒显得名不正言不顺,这种尴尬必须解决,因此光大银行的股权梳理对于光大集团的改革重组来说非常重要。”一位接近光大银行的人士表示称。
 
  实际上,在光大集团重组改革方案落地的另一面,也是财政部下属的汇金公司新一轮的改革探索。
 
  “中央汇金公司这几年曾经想探索一条新的道路,也就是说对金融机构只管资本运营情况,不管人和具体的事情。我们前几年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但还不够。”今年4月,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李剑阁曾分析称。
 
  从2014年起,汇金公司进入第二个十年。据中投公司兼汇金公司董事长丁学东称,“今后一个事情,作为国有出资人的代表,汇金公司将大力推动重点金融机构的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找准战略定位,提升国际竞争力。”
 
  2014年4月,光大集团副总经理解植春调任中投公司任副总经理,并任汇金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作为汇金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解植春,也必然会参与到即将逐项执行的光大集团重组之中。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