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在任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期间曾兼职: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a}*]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国有银行改革[*{a}*]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专题工作小组副组长、国务院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小组成员、全国人大融资租赁法起草[*{a}*]小组副组长、全国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a}*]小组成员、修改《刑法》工作小组成员、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全国人大国有资产法起草[*{a}*]小组成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九届理事会顾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境外资金流入中国股市监测小组成员、大型海外并购项目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成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副组长。
 
  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副会长、中共文献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钱币学会名誉理事,中国美术馆顾问、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国楹联学会顾问,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学会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特约研究员,中国楹联学会顾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着有多部专着,发表经济论文一百多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并被若干书画院聘为荣誉院长、荣誉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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