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上午,被媒体称为“中国保险*9大案”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涉嫌侵占、挪用巨资案在北京市二中院落判。法院经审理认定,指控关国亮侵占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指控其挪用三笔资金中有两笔证据不足,最终认定挪用资金额为2亿元。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人马跃被宣告无罪。据了解,检察机关指控关国亮挪用资金2.6亿元,职务侵占300万元。案发后,挪用的资金大部分被追回。
 
  历经近5年迎来一审判决
  2007年11月,关国亮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羁押。一同被抓的还有上海策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负责人马跃,马跃涉嫌侵占罪被抓,羁押一年多后被取保候审。此案于2008年11月25日、26日进行过为期两天的举证质证,同年12月3日继续开庭,直到当晚7时庭审才全部结束。然而,庭审结束后,由于证据材料庞杂、案情复杂,此案审理结束后却迟迟未落判,而且一“搁”就是3年多。
 
  证据不足,指控侵占300万被否
  公诉机关指控,关国亮在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与另一被告人马跃合谋,于2003年6月至8月间,以马跃帮助新华人寿承保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保险业务,以及马跃经营的上海策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华人寿提供股票咨询等名义,获取了新华人寿300万元资金。
  而对于关国亮挪用资金2.61亿元,公诉机关提出三项具体行为:一是2003年4月挪用3000万元用于其弟关国星经营的黑龙江斯达投资有限公司;二是2003年挪用3100万元至其哥关和平经营的北京华瀛置业有限公司;三是2004年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关国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马跃合谋骗取本单位300万元资金这一指控,缺乏事实依据,证据不足,遂驳回检察机关的指控。对于三项挪用资金的指控,法院只认定了一项,即:关国亮利用职务之便,于2004年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另外两项共6000余万元也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马跃侵占罪罪名不成立,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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