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股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上市公司股权的授予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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