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重驱动到多重驱动:可复制可推广自贸区法治经验研讨会”28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来自高校、业界专家回顾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法治建设成果,并为未来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建言。
 
  上海市*9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言浩回顾一年来自贸区的司法保障,他认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司法经验”主要包括具体案件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虽然自贸试验区设立只有短短一年,但是在司法功能的再定位、司法理念的创新、司法机制的创新、司法方法的再认识以及对司法改革的启示等五个方面,都给法院和司法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时代命题和创新动力。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闻万里介绍,中国(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包含十大创新举措,其中*5的特点在于对接国际规则、高度开放,该规则受到了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也在国内一些区域得到了复制和借鉴。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贺小勇认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重点在于制度创新,其形成的贸易便利化等措施已经逐步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复制和推广,主要体现了从审批型政府向监管型政府转变、尊重市场规律、从单一监管向多重监管转变、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等特点。自贸区建设目前更多强调政府职能转变,而开放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拓展。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蒋红珍结合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在自贸区的暂停适用、负面清单,复议的集中管辖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制度创新,并结合目前《立法法》的修改,分析了自贸区法治经验如何可复制、可推广以及这些经验对中国整体法治建设进程的意义。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张淑芳认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规则》的颁布实施,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备案审查转变为监督性审查,启动方式更多元化、更重视实质内容的审查,以上创新如果可以在全国复制推广,将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产生十分重要的价值。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宋晓燕围绕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如何促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监管等方面分析总结了自贸区金融制度改革的经验,提出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应基于稳健的金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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