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等级阶段(约十天时间)
  1、评估小组向公司评级委员会提交《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级委员会开会审定。
  2、评级委员会在审查时,要听取评估小组详细汇报情况并审阅评估分析依据,最后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资信等级,并形成《信用评级报告》。
  3、公司向评估客户发出《信用评级报告》和《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征求意见,评估客户在接到报告应于5日内提出意见。如无意见,评估结果以此为准。
  4、评估客户如有意见,提出复评要求,提供复评理由,并附必要资料。公司评级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复评,复评以一次为限,复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公布等级阶段
  1、评估客户要求在报刊上公布资信等级,可与评估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由评估公司以《资信等级公告》形式在报刊上刊登。
  2、评估客户如不要求在报刊上公布资信等级,评估公司不予公布。但如评估公司自己办有信用评级报刊,则不论评估客户同意与否,均应如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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