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是在原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杭州商学院法学院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于1979年开始法学专科教育,是浙江省最早开展法学教育的学校之一。1994年经原商业部批准
 
  原杭州商学院设立商法专业,随即在工商价格系内成立法律教研室并开始招收商法专业本科生,使原杭州商学院成为浙江省内除杭州大学和宁波大学外较早设立并招收、培养法律专业本科学生的高等院校。1996年法律教研室独立于工商价格系,成立法律系。1997年,法律系更名为杭州商学院法学院。2001年6月,原杭州商学院法学院与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成立新的杭州商学院法学院,2004年原杭州商学院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随即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不断扩大和提升法学院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学术影响和地位。法学院拥有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四个法学硕士点(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已经招生。国际法硕士点是省内除了浙大法学院以外的法学院中独有的。2007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院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培养单位。
 
  2012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文,正式公布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我校被确定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浙江省*10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省属高校。
 
  2013年1月29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在法学专业排名中,我院排名全国第41位,在浙江省参评高校中位居*9。
 
  学院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韩国等国家的高校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均有数十余名学生通过交换方式或推荐方式到国外高校留学深造。
 
  学院重视教学科研条件与教学配套硬件的改善,建立了专业图书资料室、刑侦法医实验室、法学诊所和模拟法庭。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学院突出应用型法律知识的传授,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质量的法律人才。截止2014年,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200多人,研究生近300人,在历届本科生中,考取北大、人大、法大、浙大等名校的硕士生和考取公务员的学生比例已超1/3。学院学生连续两次(4项)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生作品竞赛二等奖,并多次在省内获得挑战杯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学院已成为全国特别是浙江省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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