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11〕26号)具体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储备人才力量,2014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22日至1996年9月22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提倡和鼓励持证社会工作者应聘社区工作岗位。
 
  二、招考名额
  计划招考916人。
 
  三、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被录用的人员,其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a}*]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10:00—9月28日17:00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区县报考。报考者应当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区县。对于报考人员,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9月29日10:00-9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工作通过网上进行。各区县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考人员10月8日10:00-10月9日17:0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取得参加笔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日 9:00-11:00(120分钟)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10月28日10:00至10月31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用全客观答题方式进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四)成绩及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布。
 
  五、其他
  咨询电话:市民政局 65395650
 
  东城区 87556016
 
  朝阳区 65094216
 
  海淀区 82510565
 
  顺义区 81497030
 
  昌平区 69744244
 
  大兴区 67880337
 
  怀柔区 69646009
 
  技术咨询 1233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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