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天津市国税局积极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充分准备电信业营改增工作。一是加强组织[*{a}*]。制定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了57项具体事项的工作要求、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动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二是做好宣传辅导。市、区国税机关多次与试点企业召开座谈会,加强税企沟通,了解试点企业情况,宣传试点政策,解答试点企业疑问,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三是积极稳步推进。按照要求,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将于5月21日前完成税源户接收和纸质资料的审批,5月26日前完成系统录入、发票发售等全部准备工作,确保试点企业6月1日正常开具和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1日成功实现首月纳税申报。目前,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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