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成立于2011年,其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中文教研室。1987年与马列教研室合并为社会科学系,开始面向全国招收秘书专科生。1996年与经济贸易系合并成立经济管理工程系,开始招收工商行政管理本科生。1998年社科系独立,并于2002年面向全国招收广告学本科生。2003年改称政法学院并招收法学本科生,2006年招收社会工作本科生。2003年学校成立文学院,把广告学本科专业划归文学院,2005年招收汉语言文学本科。2009年政法学院与文学院合并成立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独立,人文与法律学院正式成立。
 
  基本情况
 
  目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在校本科生719人。全院现有教师4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在读博士4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5%。教师中入选内蒙古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1人。学院设有汉语言文学系、法学系、社会学系、内蒙古科技大学民族文化研究所、社会工作实验中心、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等七个教学科研机构,有汉语言文学、法学、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2012年开始招收历史学硕士生,设有中国社会史、中国思想史、中国制度史、中国文化史、中国民族史等五个研究方向。
 
  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课题7项。科研成果获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2项。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应用性人才;以教师为主导,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办学思想,多年来为国家输送了一大批法律、行政管理人才,走上处级以上岗位的校友遍及全国。
 
  学院秉承“学问古今、求道文法”的理念,以制定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准确定位,强行起飞,以文科基地和民族文化研究所为平台,以专门史学科建设为突破口,锻造学术队伍,打造文法学术品牌,强化学生人文素质养成,提升学生综合竞争实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内蒙古地区有特色、西部地区有影响的人文与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
 
  专业介绍
 
  社会工作专业介绍
 
  社会工作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掌握社会工作的基础知识、社会工作技能与方法,同时掌握相关的法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学科辅助知识;具有一定的发现社会问题、分析社会问题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毕业后能够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成为知识面较宽、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门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包括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与心理治疗、社会政策、社会统计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等。
 
  毕业生情况: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自主择业,主要面向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等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以及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行政单位、群团组织、民间社团及各城乡社区,亦可报考社会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汉语言文学专业介绍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相当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和文学艺术修养,掌握秘书工作,新闻采、写、编、评等基本技能,熟练地操作现代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具有较强开拓创新精神的汉语言文学较高层次人才。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艺学、文论选读、美学、基础写作、应用写作、社会调查、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学、摄影、秘书学、文书与档案学、新闻学、新闻写作、新闻评论等。
 
  实践环节:学期论文、社会调查实践、秘书实务实践、新闻与信息实践、毕业实习等。
 
  毕业生情况: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自主择业,能够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书、秘书等办公室工作、宣传、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可在各类学校或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亦可报考汉语言文学、传播学、新闻学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法学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法律实务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现实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较高、适应性较强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主要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法律实务认识实习、毕业实习。
 
  毕业生情况: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自主择业。主要面向国家各级、各类政府行政部门、公检法部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部门机构从事法律服务、教学科研及其他社会管理工作。也可报考法学等相关学科、相关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本专业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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