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届“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 广东鑫金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18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树立广大师生可敬、可信、可学的品德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事迹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友好协商,广东鑫金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我校设立“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每年奖金5万元。
  “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主要授予在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事迹的我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现就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岗教职工、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人数
  10人(教职工、学生各5人)。
 
  三、评选条件
  (一)教职工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积极健康的进取精神,真正做到以言传道、以行垂范,事迹突出。
  3.立足本职,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潜心钻研,严谨笃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助人为乐,关爱他人,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困难学生或他人,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5.见义勇为,敢于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6.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的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
  7.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踏实做事。
 
  (二)学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a}*],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2.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以及突发性灾难事件,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佳绩。
  3.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正直勇敢,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做斗争,事迹突出。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积极帮贫助困,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广泛。
  5.热爱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加省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甘于奉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6.诚实守信、礼貌谦逊、待人和气、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及环境,为建设文明校园和节约型校园作出贡献,事迹突出。
  7.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艰苦朴素,学习成绩较优异。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依照评选条件,深入挖掘本单位的典型人物并推荐候选人。其中,各二级学院党委在本单位师生员工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2名“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候选人(教职工、学生各1人),其他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教职员工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1名“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候选人,并于11月28日前报“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评选工作小组组织评选。
  (二)推荐候选人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道德要求,突出典型人物的道德力量对学校发展的促进作用;注重基层师生,着力挖掘来自基层的道德楷模;注重新典型,多推新面孔,大力宣传新人、新事、新风尚;注重示范作用,强调典型人物的社会认可和群众认同度。
  (三)“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候选人填写“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主要事迹,由所在单位审定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8日前完成报送。教师系列纸质材料报送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06),并将书面材料发电子邮件到:sgxyxcb@126.com,联系人:唐勇 联系电话:8120013,学生系列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处(行政楼212),并将书面材料发电子邮件到:6480729@qq.com, 联系人:刁辉均  联系电话:8120238。
  (四)学校设立“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候选人网上投票平台,接受广大师生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
  (五)“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评选工作小组在听取汇报、考察并结合网上投票的基础上,投票产生“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人选,报学校党委讨论决定。
 
  五、表彰奖励
  (一)学校党委发文表彰“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获得者,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证书,并颁发奖金5000元。同时,对获奖教职工授予“韶关学院XX年度师德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通过宣传橱窗、校园网、校报、广播等渠道,广泛宣传“韶关学院鑫金汇品德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品德模范的榜样和[*{c}*]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和弘扬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的崇高品德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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