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校级、省级项目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15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校级、省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根据湘教工委通〔2014〕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项目申报工作
  1.立项方式:自主申报、学校评审。
  2.立项数量: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3-5个,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3个,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5个。
  3.立项经费: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0.3万元/个,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0.3万元/个,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0.1万元/个。
  4.立项要求:已经承担了示范项目、辅导员团队项目、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德育实践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能申请。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和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具体要求参照湖南省2013年相关文件,具体见《关于申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22号)、《关于申报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21号)和《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14号),以上文件可在工委宣传部:http://gwxcb.gov.hnedu.cn/index.html下载。
  5.申报截止时间:各项目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于11月20日前交学工部110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发送至846557867@qq.com。
 
  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
  学校对2013年、2014年和本次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评审,向省委高校工委择优推荐立项,其中推荐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2个,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2个,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4个,经省委高校工委差额评审后,立项为省级项目。
  联系人:林泽红
        联系电话:13762977920
 
  学生处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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