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人员廉政纪律一共有以下六点:
 
  一、不准接受被查人的请客送礼。
 
  二、不准向稽查人报销应由稽查人员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不准利用职权向被查人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
 
  四、不准利用职权向被查人借钱借物和无偿战用其财物。
 
  五、不准参加由被查人支付费用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六、不准违反国家公务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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