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结合公司文件材料形成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文书档案是指本局各科室,在各项工作和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包括本局在履行职能工作中形成的文书资料(纸质文件材料)。主要包括:请示、批复、报告、决议、通知、协议、协定、合同、备忘录、记录、纪要、预案、计划、总结、报表、会议材料等。具体归档范围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二)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长期)30年、(短期)10年。具体保管期限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一)收集工作是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收集质量决定文书档案管理质量,是充分发挥档案作用的保证;
 
  (二)档案室负责收集、保管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保证归档文件的齐全和完整,对外出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档案员应加强收集和管理,通过登记会议通知和参会人员的方法,及时查收带回的文件材料。外出参会人员应主动将带回的文件材料交档案室保管;
 
  (三)文书档案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如无修改可不归)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或一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四)件内文件排列顺序一般为: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会议文件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议程安排、主报告、会议材料、会议纪要、会议简报、会议通知及其他与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按文件形成时间进行排列;
 
  (五)装订文件时,采用左侧装订的文件,应将左、下侧对齐。装订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永久件应使用不锈钢质材料装订,定期件用普通材料装订即可;
 
  (六)文书档案的排列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在同一保管期限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七)归档文件应依分类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的右上端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机构;
 
  (八)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大纲和编号方案按顺序编件号,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等项目;
 
  (九)文书档案应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完毕。档案形成部门在归档时,应同时移交一份纸质和电子形式的归档文件目录。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文书档案时,应根据归档文件目录认真检查,履行交接手续。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应退回重新整理,符合要求后准予归档。
 
  四、文书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一)将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由陕西省档案局或西安市档案局监制;
 
  (二)填写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备考表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三)填写档案盒盒脊。档案盒盒脊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起止件号等项;
 
  (四)文书档案采用保管期限——年度——机构的分类方法。分类应当保持前后一致,具有稳定性;
 
  (五)文书档案应按照排列顺序上架,档案柜(架)应编号,注明存放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年度;
 
  (六)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封面设置单位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起止件号等项目。其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七)文书档案与其他档案分别存放,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设备,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一切可能损坏档案的自然的、人为的不利因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库房管理按照《档案库房管理规定》规定执行;
 
  (八)文书档案的保密、统计工作按照《档案保密规定》、《档案统计规定》执行;
 
  (九)按照《档案鉴定销毁规定》,组织文书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并按照同级档案馆的要求移交档案。
 
  五、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