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您顺利参加考试,请认真阅读下列须知:
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凡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单位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因考试作弊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替考、手机、通讯工具作弊、交头接耳、窥视、抄袭、传条、交换试卷等各种违纪行为。
1、考生必须关闭手机。发现手机或作弊通讯工具,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2、考场违纪作弊不再警告,当场直接查处,并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3、一般违纪违规的取消考试成绩,严重违纪违规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4、加强考试监督。对利用考试工作之便,指使或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可当场举报。
5、雷同试卷一律取消考试成绩。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比对分析监测和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要树立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考试意识,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
三、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严防考试作弊,请考前30分钟内入场,开考后不得入场;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备查。为保证考试秩序,考生应在考前提前上厕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四、考生入场除携带本次考试规定的黑、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等应试用品外,禁止携带规定以外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以及书籍、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物品带入座位,开考后考生间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五、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首先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上规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涂)本人所在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和科目代号等。用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卷面做标记或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答题纸有缺损、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自觉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
七、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逐个验收后,统一退场。考生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巡考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严肃考风考纪是维护人事考试公平公正的必要保障,良好的考试环境要靠考试机构和全体考生的共同努力来实现。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管理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检查考生的考试证件、携带的考试用品、查处手机、对讲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作弊行为是考试机构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职责。考生应积极主动地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干扰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监考职责,更不得以检查证件、查处作弊等影响本人考试为由无理取闹。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打击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按国家人社部12号令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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