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源性疾病的危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起草《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委托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承担该《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2013年4月22日-24日,由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主办、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承办的“《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起草研讨会”在广州召开。卫生计生委食品与监督局张志强副局长、李泰然处长、刘松涛一行六人以及中国疾控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黑龙江省卫生厅、广东省卫生厅、甘肃省卫生厅、浙江省疾控中心、云南省疾控中心、江苏泰州卫生监督所、北京大学医院等单位的相关专家出席会议。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张永慧、副主任杨杏芬以及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公共卫生研究院健康风险评估研究室的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泰然处长主持,首先由张志强副局长发表讲话,指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及起草《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要求《管理办法》应体现出《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卫生部门的法定职责。其后,广东省公卫院健康风险评估研究室陈子慧介绍了《管理办法》初稿起草情况,包括起草依据、科学性、可行性,并对初稿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参会专家围绕如何完善初稿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展开了讨论。
 
  与会[*{a}*]和专家对初稿起草组的工作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讨论对《管理办法》的整体框架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并根据讨论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对初稿进行了初步修改。本次研讨会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为我国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的出台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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