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福建国税局税收状况介绍,请大家仔细阅读!
 
  自1994年7月组建以来,全省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充分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
  “十五”期间全省国税总收入相继突破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大关,累计完成2217.4亿元,是“九五”期间的2.46倍,年均增长17.4%,年均增收65.4亿元。2008年全省国税总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2.8亿元;2009年全省国税总收入达到1127亿元,同比增收104.3亿元,增长10.2%,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914.9亿元,增收95.5亿元,增长11.7%,继上年突破800亿元大关后,又迈上900亿元新台阶,国税组织收入规模在全国的排位从成立之初的第16位跃居第10位,首次进入全国前十名。宏观税负从1994年5.8%,上升到2009的约9.43%,呈现出与宏观经济同向、同步发展的和谐态势。同时,国税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2009年扣除海关、车购税,全省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约52%。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到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国税成立以来,全省累计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约2104亿元,还共办理各类减免税近4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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