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小编希望您阅读此条12月1日下午*7的预算定额的新闻——我国正在研究2015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调整等事项

  本报讯(记者夏娜)11月13日,市长饶南湖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2015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调整、2014及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增资后玉溪市补助标准调整方案(送审稿)》等事项。
 
  目前,我市现行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主要沿用了2003年部门预算改革时制定的标准,除由于油价和政策变化对交通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等进行过适当调整外,其他标准基本未作调整。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当前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与预算管理、实际支出需求已出现一定程度的不相适应和不匹配的情况。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要求,结合我市今年出台的《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暂行)》、《玉溪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玉溪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预算支出管理的实际需要,拟对2015年预算定额标准进行部分调整完善,以确保预算标准的适用性。
 
  会议认为,科学合理调整2015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是确保定额标准与预算管理、实际支出需求相匹配的重要手段,对进一步控制压缩一般性支出、理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5效益意义重大。会议原则同意市本级2015年预算定额标准调整方案。要求调整后,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尽快制定出本部门和单位的公务接待、会议和出差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相关经费管理。同时,除市级定额经费预算和中央、省补助资金(在符合资金管理要求和开支范围的前提下),各预算单位不得从市级预算项目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
 
  会议研究了2014及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增资后玉溪市补助标准调整方案(送审稿)》。会议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手段,结合玉溪实际制定2014年、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增资后玉溪补助标准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补助标准方案,对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缓解农民住院压力、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2014及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增资后玉溪市补助标准调整方案(送审稿)》,同意聘请专业医疗管理公司帮助制订一系列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所需资金由2014年卫生部门预算安排解决。
 
  会议还研究了玉溪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试行)、玉溪市2014年服务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工作有关事宜等事项。
 
  常务副市长陈勇,副市长李平、杨洋、解仕清、王学勤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开堂应邀列席会议。

  来源:玉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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