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小编邀您来阅读这则12月1日的企业贷款的文章——朔州男人从企业贷款处骗了15万人民币
本报讯(记者马占富 通讯员杨茂荣)11月29日,记者从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获悉,该局经侦大队将以一套假房产证作抵押、涉嫌诈骗某小额贷款公司15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抓获归案。
本报讯(记者马占富 通讯员杨茂荣)11月29日,记者从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获悉,该局经侦大队将以一套假房产证作抵押、涉嫌诈骗某小额贷款公司15万元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抓获归案。
10月20日,朔州市某小额贷款公司报案称,高某某(男,60岁,朔州市平鲁区人)用假房产证诈骗该公司人民币15万元。接案后,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将高某某抵押给朔州市某小额贷款公司的房产证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确定为假房产证。于是,民警们循线蹲守,在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查,2014年4月8日,高某某以朔州市鑫隆园小区8
—2—602房产为抵押物,与朔州市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财产抵押合同》《人民币借款合同》,其儿子和儿媳与该公司确定了《担保合同》,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5万元,同时将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交回该公司。由于高某某不能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被某小额贷款公司举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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