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地税局公布*9批“同城通办”涉税事项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降低纳税成本,提升办税质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流程、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思路,我局现向社会推出*9批“同城通办”涉税事项,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实施范围
我市市区范围内缴纳地方税(费)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选择市区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本通告所公布的涉税业务。
三、通办内容
(一)税务登记
合肥市政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受理全市单位纳税人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迁入迁出等税务登记业务。
(二)纳税申报
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属于法定申报期限内的税费申报业务(具体的业务范围见附件)。
(三)发票领用
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发票的日常领用及查验业务。
(四)发票代开
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发票的代开业务(具体的业务范围见附件)。
(五)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已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查询和打印业务。
四、办理流程
本次同城通办的5大类涉税事项均按照纳税人申请→窗口受理→窗口出件的规范流程办理,实行无差别服务。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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