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是海南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
 
  一、内设13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处级,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巡视工作办公室、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二、设1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正处级)、*9稽查局(副处级)、第二稽查局(副处级)、第三稽查局(副处级)、第四稽查局(副处级)、第五稽查局(副处级)、第六稽查局(副处级)、第七稽查局(副处级)、第八稽查局(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正处级)、直属税务分局(正处级)。
 
  三、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海南省税务干部学校。
 
  四、所属机构19个,分别为:海口市国家税务局、三亚市国家税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五指山市国家税务局、琼海市国家税务局、儋州市国家税务局、文昌市国家税务局、万宁市国家税务局、东方市国家税务局、定安县国家税务局、屯昌县国家税务局、澄迈县国家税务局、临高县国家税务局、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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