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国税局网站:稽查局首次查补企业增值税

 
  9月23日,记者从兰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获悉,近日市国税局稽查局办结了两户“营改增”企业现代服务业增值税,共补征增值税3.4万元,加收滞纳金0.12万元,罚款3.4万元,系全市国税部门首次查补“营改增”企业增值税。
 
  今年7月份,兰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受上级部门指派对兰州市两户企业开展税务稽查,发现其系现代服务业(认证服务),原在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经对其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两户企业均有预收账款属于“营改增”后提供的增值税应税服务收取的款项,但其未按增值税相关规定及时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也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应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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