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地税局垂直管理市、县(市、区)地税局及其派出机构。
 
  (二)省地税局设六个直属行政机构:稽查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直属三分局、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税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均为正处级建制,[*{a}*]职数均为1正3副,行政编制总计209名(其中:稽查局行政编制40名、直属一分局行政编制50名、直属二分局行政编制21名、直属三分局行政编制32名、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税局行政编制36名、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行政编制30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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